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葫芦岛市凌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建昌县人民法院(2020)辽1422民初1125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建昌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葫芦岛市凌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720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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