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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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信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大连信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将坐落于瓦房店市(建筑面积84.79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办理至原告***、***名下;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4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连信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缴纳,逾期未予缴纳依法强制执行。由原告***、***负担604元。应予返还原告***、***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