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通榆县李军建筑队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2021)吉0822民初620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573,345.46元(工程款524,015.46元+49,330.00元)。

三、通榆县李军建筑队不承担给付义务。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661.00元,由***负担9,533.00元,***负担128.00元,保全费3,450.00元,鉴定人员出庭费600.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533.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26
发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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