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镇赉县承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法院(2021)吉0821民初60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镇赉县承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药款44,395.00元;

三、驳回镇赉县承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88.19元,由***负担752.56元,镇赉县承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135.6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76.00元,由镇赉县承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532.80元,由***负担1243.2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27
发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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