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2020)京0118刑初83号刑事判决书第二项中刑事财产性判项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应由其继续缴纳。本院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将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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