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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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乐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偿付原告南阳乐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77852.72元。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偿付原告南阳乐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约金7785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偿付原告南阳乐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律师费5000元。 四、被告***对上述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