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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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六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替代赔偿原告***因本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15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25元,由原告***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