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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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拓基赢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托克逊分公司 新疆北方汇通实业有限公司 淮北市拓基赢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淮北市拓基赢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市拓基赢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托克逊分公司的银行存款2904819.69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相应的银行存款。 二、采取以上措施后,仍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6-03 |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