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招才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招才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归还***欠款39113.78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招才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赔偿律师费损失3500元;

三、***对上述判决第一、二项中广东招才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7.64元,由广东招才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32.67元,由***负担74.97元。广东招才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的受理费432.67元于本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项内容在判决生效后即视为执行通知,违反本项通知的,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申请执行立案或移送执行后,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对相关义务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11-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