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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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海能律师事务所给付代理费21123元、违约金5000元; 二、驳回原告广东海能律师事务所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370元、保全费396元,均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370元、保全费396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370元、保全费396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