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中绘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河南中绘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程款280637.55元及利息(以280637.55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止);

二、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中绘置业有限公司违约金168950元;

三、驳回原告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中绘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原、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43元,由原告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负担2268元,由被告河南中绘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375元;反诉费5279元,由原告深圳市磊鑫园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负担1320元,由被告河南中绘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95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12
发布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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