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壹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湖南壹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返还99130元,并以9913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支付自2019年8月19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278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838元,由被告湖南壹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