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市东进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凯通房地产有限公司
湖南宇成朝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长沙凯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南宇成朝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东进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3297元(暂未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其他相当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14
发布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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