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纠纷民事再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瓦房店市隆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定金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20)辽0281民再14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

二、撤销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20)辽0281民再14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

三、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再审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案件受理费合计6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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