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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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蓝谷家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向原告山东蓝谷家居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1960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被告***向原告山东蓝谷家居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欠款19603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4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