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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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耀燃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山东耀燃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课程费3900元; 二、山东耀燃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3900元基数,自2021年6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85%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山东耀燃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