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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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市和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信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百年上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驰锐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新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重庆两江新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享用对被告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为1289827.12元(含本案律师费13245元)及利息(从2017年12月21日起,以124800.7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利率计算至2018年6月27日;从2018年1月2日起,以2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利率计算至2018年6月27日); 二、被告重庆和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驰锐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重庆百年上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例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重庆两江新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6358元,减半收取8179元,由被告重庆天纬渝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8179元(此款原告已预交,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