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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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春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 案件受理费1770.0元,减半收取计885.0元,由长春居然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