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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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汕德门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长春市双阳区农腾农民专业合作社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7.00元,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