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金谷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北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八十四万九千元及利息十万零二千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逾期还款利息(以八十四万九千元为基数,自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6%计算); 三、被告哈尔滨市北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哈尔滨市北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向被告***进行追偿; 四、被告***对被告***的本金八十四万九千元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91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 案件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