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金谷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北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八十四万九千元及利息十万零二千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逾期还款利息(以八十四万九千元为基数,自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6%计算);

三、被告哈尔滨市北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哈尔滨市北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向被告***进行追偿;

四、被告***对被告***的本金八十四万九千元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91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

案件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1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