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宏运集团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蓝波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深圳蓝波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深圳蓝波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蓝波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01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深圳蓝波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蓝波绿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01-13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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