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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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盐城康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盐城康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71322元。 二、驳回原告盐城康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11元,减半收取1005.5元,保全费920元,合计人民币1925.5元,由原告盐城康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200元,被告***承担172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