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2021)川1526民初29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劳务款48227.5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63元,由***负担578元,***负担38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11元,由***负担367元,***负担24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已由***预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行向***支付36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2
发布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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