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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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成都弘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 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筠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筠连县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领取的工程款7450000元。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擅自支付。 本裁定冻结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成都弘建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