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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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本院对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魏县支行10×××17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12×××58账户的查封、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9-17 |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