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特别程序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陕A×××××,车架号为LBEHDAEB1BY564703的车辆,所得价款由申请人天津恒通嘉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17739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1-08-19
发布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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