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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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汇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广州汇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20年5月19日签订的《机动车托管服务合同书》于2021年7月29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广州汇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车牌号为粤A×××××车辆过户到被告***名下,过户所需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汇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4280.5元、保险费5661.22元; 四、驳回原告广州汇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元,由原告广州汇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37元,被告***负担25元。(原告已预付了案件受理费,并同意被告负担的部分由被告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