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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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安家置业代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纪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广州安家置业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佣金4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40000元为本金,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数额以不超过本金为限); 二、驳回原告广州安家置业代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3元,由被告***负担。原告预缴的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再退还,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由其履行本判决时迳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