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乐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苏州馨鑫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斯维驰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湖南乐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日订立的合同;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湖南乐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27900元,并返还货款9300元,原告***返还被告湖南乐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案商品及赠品,运费由湖南乐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8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湖南乐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12 |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