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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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手机租金549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购机买断款6410.7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逾期罚金,逾期罚金以11900.7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5‰从2020年11月03日计算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之日止;

四、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800元;

五、驳回原告杭州早稻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6.28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18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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