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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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保利建锦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立即冻结被申请人***、上海保利建锦房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32,551.59元;冻结不足,则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上海保利建锦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