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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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青岛趣牛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1249.97元及利息(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0%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