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修建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金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仲恒峰泰建筑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铁路修建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065.90元,由新疆金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8-04
发布日期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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