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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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祥晟瑞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西安新城区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陕西祥晟瑞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西安新城区分公司支付代偿款2880.08元及利息664.01元以及自2021年5月2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借款本金2666.6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