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1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州安坤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2、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青州安坤运输有限公司如下财产:名下所有的鲁GC××××号车辆一辆,期限自2021年8月2日起至2023年8月1日止。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申请续行保全,应于保全期限届满之日前不少于十五日提出。

案件申请费686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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