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聊城市京鑫无缝管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庆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江峰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冻结被申请人聊城市京鑫无缝管制造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10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2.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江峰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庆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90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以上保全金额总额不超过410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0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