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桂林金辰投资有限公司
德清县新时代胶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德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1、确认原告***与被告德清县新时代胶制品有限公

司于2013年6月25日签订的两份协议书于2021年7月29日解除;

2、被告德清县新时代胶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定金25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暂计1425000元(自2015年3月1日暂计至2021年2月28日,实际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照本金2500000元,年利率20%计算);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24413.5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承担9804.5元,由被告德清县新时代胶制品有限公司承担1960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费应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10-15
发布日期 2021-11-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