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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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17民初9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曹县泽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1800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