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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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权利人可凭生效法律文书、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以及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据或线索,重新申请执行剩余债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