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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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江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原告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1049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5-03-19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