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君得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资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君得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318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二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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