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南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创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20)鄂0704民初1615号民事判决;

二、海南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300万元及2012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利息576万元,后期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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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73,120元,减半收取36,5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3,120元,均由海南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30
发布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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