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庄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剑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桂林市园博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市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广告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上诉人桂林剑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由上诉人桂林剑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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