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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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梦呓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重庆梦呓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122万元; 二、被告重庆梦呓科技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利息(以122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至付清时止,被告重庆梦呓科技有限公司已还款项36000元在应付利息中予以抵扣),利随本清; 三、被告***对上述第一、第二项确定的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72800元;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1000元,由被告重庆梦呓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