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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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新起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和被告广州新起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 二、被告广州新起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2020年5月6日所办会员卡剩余时间折现费用298元; 三、被告广州新起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2021年5月20日所办会员卡续费费用1588元; 四、被告广州新起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交纳的私人教练课程定金1710元;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支付义务,被告须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0元,由被告广州新起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规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提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10-11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