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天舜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2021)鄂0205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主文为:***、天舜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40%的质量保证金396989.96元及逾期利息(以396989.96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此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8652元,由天舜公司负担7786元,***负担8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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