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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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日照市格莱特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飞红工量具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281执恢318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系宁波飞红工量具有限公司总经理,住***。 被执行人:日照市格莱特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5728917858。 法定代表人:齐安元,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 本院执行的(2018)浙0281民初9354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日照市格莱特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19)浙0281执3646号),现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本院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