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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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天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天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封堵西安市未央区XX路XX号XX幢XX层XXXXXxxxx号X幢XXXXX北侧外立面门体,恢复被破坏的建筑物外墙的原状,被告***对上述封堵行为予以配合;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西安天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