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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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开元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9)闽XX06民初1082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9)闽XX06民初10820号民事判决第二、四项; 三、变更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9)闽XX06民初1082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 四、驳回***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878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