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潍坊市万达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土地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7月3日起至2021年7月2日止。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逾期,冻结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潍坊市万达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7-02
发布日期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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