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潍坊市万达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的土地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7月3日起至2021年7月2日止。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逾期,冻结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潍坊市万达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7-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